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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的个性是什么?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很多人对一个问题感兴趣。 而不是生命的意义,不是。 数以百计的思想家认为 犯罪 者的 个性是 什么 。 这是一种偏离行为的临时形式,还是在某些人的本质上,是否有最初的违法行为呢? 毕竟,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人的行为完全正常,没有任何愿意犯罪的行为...

那么在我们这个社会,那些开始“弯路”的人呢?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尝试谈论犯罪分子的身份。 可能有人会帮助熟练人士进行培训或行为分析。 这里应该指出的是,今天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有时甚至大型科学家也不能就共同的“分母”达成共识。 那是正常的:我们的世界在不断变化,所以研究犯罪问题的办法也在变化。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犯罪者存在什么样的个性。 这里一切都很简单:雇佣军和强制导向。 第一类的一切都是清楚的,因为一个人犯罪只是为了赚钱。 如果为了犯罪本身而安排犯罪者的身份更加困难。 他们的精神特征被特殊的“亮度”和多功能性区分开来。

心理特征

精神特征 - 形成特定个性的一套个性和行为特征。 几十年来,在世界各国对犯罪分子的心理学进行了研究,终于明白,他们的个性最初有一些消极的特征。

但是在这里也没有过多的过度。 因此,一些专家认为,普通人的罪犯不同于普通公民同意刑法,但罪犯则不同意。 但如果你这样想,你可以走得很远。 众所周知,许多立法行为,包括刑法领域的法规都是非常有争议的。 那么你需要考虑教授法学教授,罪犯呢?

因此,犯罪者的个性是对立法行为的态度。 如果一个守法的公民,即使他对法律没有特别的热情,仍然注意到他(以牺牲养老金为代价),罪犯将永远违反。 当然,除了那些有利于他遵守法例的情况除外。

但这里一切都不是那么简单。 许多公民只因为害怕受到惩罚而遵守规定。 他们也被认为是罪犯吗? 到目前为止,法律科学难以为这些敏感和模棱两可的问题提供答案,因为这种情况下的犯罪分子的种类可以补充一种“潜在的刑事犯罪分子”。

但是,他们的答案可能很简单:应该考虑到,如果我们将这些与居民进行比较,那么对犯罪分子的法律规范的吸收程度要低得多。 公民可以或可能不同意法律规定,但认为必须得到尊重。 罪犯的想法截然不同。 但是呢还是不得不承认守法的公民和罪犯之间的界限有时很薄,只有司法制度和国家其他权力机构的活动才能使一些公民不受不良行为的影响。

犯罪分子属于国家?

在大约20年前的美国,进行了一次研究,以检查偏差公民和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 同时对几个对照组进行了测试,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犯罪者的犯罪学人格。 事实证明,正常公民倾向于将法庭裁决视为“苛刻而公平”。 罪犯倾向于认为他们是“不人道和残忍”的。 此外,所讨论的法律条款越接近他们被定罪的条款越多,评估就越严格。

值得注意的是,猥亵犯罪被拘留的时候,有时充分参照司法制度,而凶手和土匪根本就不接触。 所以犯罪分子的 身份结构 更加充分,犯罪行为就越容易。

科学的方法

但是,这些作品终于证明,试图将犯罪与道德和物质基础“联系起来”在任何情况下都注定要失败。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安东·安东尼安的研究具有很大的价值。 科学家研究了犯罪分子及其动机多年,一次研究和测试了几个小组。 他检查了简单的盗贼和犯有严重和特别严重故意犯罪的人,包括事先达成协议。

在对照组中,绝对守法的人。 所有公民,无论其团体隶属关系,都使用所有可用的测试个性的方法进行了研究。 这使我们能够确定心灵的具体特征,只有犯罪分子或易受非法行为的人才有特色。 什么显示进一步研究罪犯的身份?

识别罪犯的特点

事实证明,犯罪者是一个不想适应社会秩序的人,也不是对现有社会模式中自己的社会状况不满意的人。 此外,这些人中的许多人是过度冲动的,或者他们几乎与幼稚的婴幼儿主义不同。 因此,他们几乎没有自我控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批评性的评估。

这就是为什么道德,道德和法律规范对这些人没有任何明显的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根本无法理解社会对他们的要求,而在其他人看来,他们不了解,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希望遵守这些要求。 他们评估的所有社会义务只是在其利益方面。 通常适应社会环境,犯罪者不想要而不能,否则罪犯的人格结构就会严重不和谐。

反复描述的罪犯,完全摆脱为了试验他们的法律问题,谁有机会进行诚实的生意或工作,在一段时间后,他们拿起旧的。 他们根本不想执行基本的社会功能。 简单地说,许多罪犯可以与寄生虫进行比较:他们享受社会的所有好处,但不要对别人做任何有用的事情。 此外,这完全违背了他们的道德和某些伦理。

沟通和社会化问题

对于偏执的人,沟通也有很多问题:他们根本无法从外面看,他们不知道如何同情和同情。 因此,他们失去了与现实的客观联系,即使这是真的有必要的,他们也不能接受另一个人的一面。 对于一个顽固的犯罪分子,“朋友”的概念原则上不存在,整个环境对他来说都是敌意的。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变得撤回,怀疑,进取,他们总是自私。 他们中有什么是社会的吗? 犯罪情感亲密关系的个性不是必需的,而是由于自身的性质而成为残酷,愤慨的孤独者。

犯罪分子在许多情况下的行为受到皮疹,冲动行为,他们正在考虑的所有行为的控制,这些行为从潜在危险的角度来考虑。 但是,所有考虑的特征并不是所有犯罪团体的固有特征。 更准确地说,不完全是...

犯有严重,特别严重罪行的罪犯的特点

最具特色的群体包括罪犯,最初侧重于犯下自我激励的罪行。 他们是冲动,侵略性的,甚至完全不顾公众行为的社会规范(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直接写在俄罗斯联邦的“刑法典”或“民法典”中)。 实际上,这个人群中的智力或智力控制几乎不存在。

他们认为“刺刀”,不断侵略和对环境的敌意 - 他们的“正常”行为都有道德和法律规范。 所以抢劫犯罪者的身份是非常“干涩”的,不平衡的,有一些渴望疯狂的行为。

可能看起来很奇怪,属于这种犯罪世界的人虽然是外在的“严重性”,但是完全是幼稚的,非常弱的意志,但他实际上无法控制他的基本欲望。 一个简单的例子是疯子。 其中许多人只是因为他们继续选择受害者而被焚烧,几乎被警察视察。 他们根本无法抗拒他们的愿望,完全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和绝望。

因此,犯罪的主体和罪犯的人实际上是弱相关的。 许多人仍然天真地暗示,潜在的受害者以某种方式“煽动”了一名凶手或一名疯子,但这不是真的:这些人本人也会找到任何不法行为的借口。

虐待者的特点

特别是在强奸犯中表达出来,应该指出,在实现既定目标方面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适应性和聪明才智。 他们几乎不能同情,在日常生活中的特点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冷酷。 其中的行为监控也很低。

当然,他们在行为的显着主导因素方面有所不同,严格来说,这只是强奸的表现(也就是说,犯罪的主体和犯罪者的关系是奴隶主)。 与此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获得性满足一般是最后的地方,因为强奸犯必须对他的统治权力有信心。 此外,这些罪犯的社会适应性很差,往往不能得到一份工作的报酬,即使他们的知识数据没有受到阻碍。

结果是一个恶性循环:一个人不能以正常的方式自我主张,因此试图“统治”,定期强奸。 强奸犯在日常生活中越差,自己感觉越多,他的罪行就越残忍。 犯罪人士在犯罪学中的这些迹象被认为是经典。

凶手特色鲜明

一般来说,上述所有特征对于凶手来说都是相当典型的,但也有一些特点,在这一群罪犯中也有明确的表现。 立即警告,我们不考虑被迫(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或亲人的生命)的人的任何具体特征以及在影响状态下犯下的罪行。 这些人是完全正常的,但是陷入特别困难和悲惨的条件,就被迫采取极端措施。 以下所有内容仅适用于“专业人士”。

立即引起注意力,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即使劫匪有时也能够同情和认识到某人的生命无需采取必要的行动是不值得的。 凶手是完全相反的。 对他们来说,别人的生活是微不足道的,但他们保护自己(最经常)。 许多凶手倾向于发生冲突和挑衅行为,他们总是具有侵略性,被排除在社会之外。 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迹象证明,他们认为他们是“高贵的劫匪”,远离现实。 什么,再也没有贵族。

这样的人在情绪上非常不稳定,他们的一天的心情至少比一个不屈不挠的上瘾者变化。 他们在评估环境方面非常主观和偏见,因此可以很容易地因为“侵略性”的观点而被杀害。 这逐渐导致偏执的谨慎,怀疑和报复。 有些情况下,这样一个犯罪分子在几年前残酷地杀死了一个踩下脚步的人。

在任何情况下,至少远程被视为威胁,这样的个人很容易兴奋,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自卫”措施,即谋杀。 所以肇事者的心理认同与一辆放弃制动,倾斜的火车相似。 不管他在路上发现自己是谁,他都注定了。

“公平”谋杀

凶手的一个特点就是僵化,就是思想的惰性。 任何麻烦或生活困难被他们认为是某些敌人的手段。 为了摆脱自身的潜意识,无法应付问题,他们常常做到这一点。 令人惊讶的是,这样一个人可以容易地杀死一个真正“有罪”的人,即使这个“错误” - 在汽车服务车轮中不畅。 这些是犯罪人格的重要特征。

公平地说,凶手 的自尊心 大大增加 , 他们是非常 自发的 。 要牢记的是,“为了侵权的权利”容易地适应各种行为的杀手,因为他们坚持“解决”所有问题,轻松满足他们的需要“对不当受到更多的人报复”。 这就是为什么 连环狂人 很容易死亡,而且放心 - 毕竟他们正在做正义,所以他们的良知是清楚的。 在“正义”下可以消除将车放在“他们”的停车位,并切断前妻/丈夫的所有家庭的人。

一般来说,所有刺客在社会适应甚至日常交流中都遇到一些困难。 所有的问题,可以解决一些短语或一个友好的笑话,他们只能处理暴力。 这些人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学习非常糟糕。

被定罪为特别严重罪案 的 人的平均 心理画像

据统计显示,最严重的罪行通常是年龄35-37岁的定罪人士,他们以前因过度使用酒精或更多的“强力”精神药物而被定罪(特别是流氓行为)。 通常情况下,即使在小时候这样的个人一直都被加重了残酷的标记(这就意味着罪犯的身份是犯罪者)。

所以,许多连环杀手在学校中打败了他们的同龄人友善的笑话。 有了自己的直言不讳的敌人,这些人的行为更加苛刻:许多这些罪犯在15岁的时候都去了特别殖民地的未成年人。 因此,刑事人格的类型学很大程度上证实了许多罪犯倾向于犯非法行为的旧观点。

“专业”的罪犯经常关闭,有增加的趋势低迷到汇合,这是过于敏感,多疑,疯子也可能会遇到增加的罪恶感。 在“慢性”罪犯很少真的很好,因为它是不断地紧张(甚至是下意识的)的情绪,试图赶上周围的现实。

违背了“电影”的想法,许多是负责犯下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罪行并不复杂的知识分子与显著智商较低的人。 还有什么特点罪犯的身份? 犯罪,即使是最可怕的,潜意识是犯罪者的一种“惩罚”。 怎么回事?

许多反社会倾向强烈地感到对不起自己,归因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痛苦和折磨”,他们涉嫌通过别人造成的。 所以罪犯是从多少发生了什么抽象的更轻松,不觉得为他的所作所为任何愧疚。

违法者只能看到自己的利润,完全无视人谁是他周围的景色,感受和生活。 尽管表观浓度和“机灵”不是实际收集,任何随机嗜好容易地放置上述的组的利益。 正是这种由于许多乐队的弱内部凝聚力。

顺便说一句,高适应性惯犯拘留场所可以通过事实来解释:自我控制其内部水平极低,所以,这样的人真的很舒服是在地方有一个刚性的内部规定。 在另一方面,需要威慑更加剧了神经质,焦虑行为。 这是标准 的个性化的类型学 犯罪的。

一些结论

应当指出的是,许多罪犯是严重的精神创伤,或在儿童期或青春期早期接收。 通常情况下,当被定罪的人正在等待轮到他们在死囚牢房,并开始反思他们最为显着。 请注意,在这些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悔改,真的,再重新考虑他们的错误。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情况 有组织犯罪 在我国每年变得越来越不安。 据认为,“潇洒的90后”毕竟这是在过去的...但统计数据显示,所有暗杀变得越来越多。 在与被杀危机有关(主要)的竞争对手,这些人谁自觉或不自觉的影子(只有不)经销商的“生意”干扰。 如今男人可以在他与警方的合作丝毫怀疑杀:执法当局表明,在所发生的事情的背景是罪犯群体中更加强硬的态度。

这是什么特殊的罪犯。 这是一个复杂的领域,而是要研究有必要对发生在罪犯社会过程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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