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符合法规

民事进程初步审判阶段:任务,目标和时间表

在违反权利或侵害利益的情况下,主体可以申请恢复到不同的情况。 最常见的保护方法是向 法院 提出 申请。 索赔(投诉)的审议是按照既定规则分几个阶段进行的。 第一个是初步听证会。 在 民事进程中, 这个阶段特别重要。 让我们稍后再详细考虑一下这个阶段。

一般信息

向法院起诉是保护国家保障利益和权利的途径之一。 “宪法”规定向被授权机构提出要求的可能性。 科目可以适用于非财产和财产权。 与此同时,实体有机会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权力机构或决策机构的非法行为/不作为提出上诉。

规范基础

授权机构在既定要求和规定的指导下接受生产申请。 案件的审理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一般来说,整个行动的复杂性被称为 审判。 现行规范确定主管机关的职责,确定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准则。 中共所有关系都受到管制。 “守则”确定了民事诉讼程序的顺序,上诉决定的方式和案例以及程序的其他功能。 原告人和答辩人不仅可以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还应法院的邀请,或者当事人的请愿书。

民事诉讼初步会议

官方在接受申请后授权其审议,执行一些强制性行动。 它们旨在确保案件的后续行动。 初步听证会旨在查明申请中的缺点,确定所提供证据的充分性以及论证的有效性。 在此基础上,官员决定。 如果索赔不符合中共的要求,可以不动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的缺点可以纠正,原告在这个具体时间被给予。 如果没有在分配的更正/澄清结束时将该索赔视为未指定的。 因此,所有以前发送的材料都将发回申请人。 如果索赔的进一步移动没有障碍,则接受生产。 各方按照既定程序通知进行的初步听证。

特异性

民事进程中的筹备性法庭会议有助于加快对案件的审议。 在现阶段,各方能够纠正需求的不足,澄清或提供其他文件和申请。 这些事件的一般术语在立法中 没有定义 。 它为每个具体情况单独安装。 同时,时间不应超出合理的范围。 作为初步阶段,初步听证会具有辅助性质。 案件的一般移动取决于授权人员在现阶段的行为。 民事进程的初步听证会是许多情况下的必要阶段。 它不依赖于争议的复杂性,索赔的主题,参与人数和其他情况。

研究所的发展

管理民事诉讼的立法经历了许多变化。 新机构被引入法律制度。 变更不仅直接影响诉讼程序,也影响到其依据的原则。 在制度改革期间,出现了将初步会议列为进程的强制性阶段的问题。 以前的规则没有规定准备阶段。 目前,民事诉讼的初步法庭会议被认为是案件进一步移转的决定性阶段。 在这个程序的框架下,制定了参与者的后续行动。

细微之处

一些专家认为,初步听证会在所有情况下并不总是适合的。 同时,法律规定了某些具有约束力的案件,这似乎是有道理的。 在实践中,法院以各种方式加以解决。 在任何情况下,授权处理索赔的人都需要时间来验证是否符合立法要求。 此外,民事诉讼的初步听证会是分配参与者责任的一个阶段,制定了一系列进一步行为的措施和规则。 在这个中间阶段,授权人员不仅要了解要求和证据,而且还要确定涉及第三方的需要,包括来自不同活动领域的专家(例如专家)。

各方的行为

初次听证会通知参加者。 在这个阶段,当事人在作出决定之前被赋予他们行使的权利。 原告现阶段可能:

  1. 澄清或补充要求。
  2. 提供新的/额外的材料证明他的正确性。
  3. 申请他不能想像的文件的要求。
  4. 申报请求,请愿。 例如,他可以要求吸引第三个人,一个专家。

被访者的机会较少。 然而,这个参与者的行动也主要是提供关于案情的其他资料。 被告有权利:

  1. 对申请提出异议。
  2. 提供反驳原告论证的材料。
  3. 提交申请和反诉。
  4. 说明法规。

索赔材料

如上所述,可以在原告的请愿下进行。 立法还授权法院主动要求与争端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为此,向有关部门(机构,国家机关等)发出命令,信件,请求。 此外,法院有权要求他作出合理,合法和客观的决定所需的补充资料。

目标

最重要的任务是由授权人员和争议参与者的指示行为决定。 各方应法院的请求或命令独立承诺。 例如,在后一种情况下,可能需要答辩人提出反对。 参加者也可以申请活动。 在中期阶段,法院确定了案件中证据和材料的充分性。 另一个目标是建立与实质性争端有关的所有情况。 这是通过研究各方提出的论点,反对意见来实现的。 在考虑书面陈述和解释时也作出了相关的结论。 在初步会议上,答辩人可以说明时效期限届满,法院又有机会核实这一事实,作出适当的法律评估,必要时做出回应。

结果

举行初步听证会不仅可以大大缩短审议争议的总时间,还可以完成诉讼。 在现阶段,授权人有权进行生产终止的活动。 立法还允许在现阶段暂停诉讼。 关于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初步听证,相应的定义证明。 如果原告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出现在听证会上,可以不考虑申请。 在中间阶段,参与者也可以制定 和解协议。 申请人有权自愿放弃他所提出的要求。 反过来,被告可以承认索赔。 这也将导致生产的结束。 如果两位参加者未能出席,法院均有权任命第二次初步审讯。 在此情况下,可以重复上述情况或将根据案情审查事项下一阶段的时间。

重要时刻

应该分开说明被告对错过的期限的指示。 如果法院裁定提出申请的期限真的过期,没有证据证明理由的有效性已经提交,并且恢复申请已经发送,这将产生不利后果。 特别是,这些要求将不会令人满意。 同时,应该记住,申请人本人可能不知道到期日期已过。 因此,他不能立即提供遗漏原因的有效性的解释或证据。 在这方面,法院必须找出所有的情况和事实,以避免作出违反某人权利的决定。

结论

如果在初步阶段没有理由暂停或终止诉讼,则没有考虑到这些索赔,法院作出裁决,并设定了第一次全面的听证会。 实施准备措施的权宜性和必要性由授权听取案件的机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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