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养心理学

现行法律和教育原则

在全国前列,这是该国的道义和物质进步的指标的智力潜能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越来越迫切的教养问题和子女教育。

一般规律和 教育的原则, 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基础。 鉴于他们的辩证关系,应该强调的是,原则逻辑上与法律遵循,他们也介导的。

有规律的形式因素的客观必然性,其内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此外,这种划分应被理解为条件,方法,因为在事实上,这两个 社会的因素 年轻的人的个性的同时操作。

教育的规律和原则决定世界的活动边人的理解,因此其内容和结果反映掌握的个人,技能,价值观,将在社会被重视的知识的过程。

一般模式和育儿原则包括以下组件,这些组件可以分为实际的法律,如已经提到的,介导自己的原则。

前者应包括以下内容:

法律并与他们的教育原则的基础上,在内容和更有效的组织更多样化的建立对话与年轻人,为了要形成教育和整个社会化的过程更高效个性的假设。

教育的过程中,应不断变化的性质本身,因为法律和教育的原则表明,动态会的孩子的训练动机基地进行更新的结论,更好的将自己的知识能力和个性的情感,意志组件的开发。

规律和教育过程的原则,建议在初始安装时,更多的活跃将是一个年轻人的个人设置产生积极的影响,更好的将是形式的质量,营造出强烈的个人诚信。

如前所述,教育的原则是,反映的内容,方法和教育过程的组织与一般社会的一部分,最常见,最重要的要求,一般设置调解模式。

教育学为主要名称如下原则的现代方法:

- 专注于他们的个人兴趣和需求和谐结合的公共利益的教育;

- 确保教育过程与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的过程中不可分割的联系;

- 承认优先权其内容的教育积极的;

-提供一个人性化的方式来教育过程,确保对个人的尊重,他的权利和自由,非暴力;

- 每一位年轻个体的注册各个参数的个性化的方法;

- 的完整性和需要的教育过程的所有代理的共同努力下,教育影响团结。

大众学校里经常,不幸的是,往往忽略了教育的原则,从而termozit在冲突中儿童的认知发展的客观需要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 而这,反过来,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消极后果,当孩子的行为问题往往开始显现自己在适应不良(反社会的形式 积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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