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国际法和世界新秩序的哲学原理

国际法的原则指导的国际政策的主题活动规则的基本和普遍规律。 这些法律和其他法规的合法性的标准,各国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在外交政策上的调控。

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是强制性的规则,即那些不能被撤销等法律法规,他们也不能进行改革,或与任何特殊情况下连接改变。 国际法的主要来源是基本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其中主要的包括 联合国宪章, 欧安组织和其他人的最后文件。

国际法的原则包括10个州组成的普遍准则和原则 国际法。

国际法原则表明,需要寻求解决国际冲突和误解,完全排除在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使用武力和干涉的这种方法。

国际法的概念从国家应开展相互各领域的合作,同时尊重相互承诺和确保这种合作平等的事实造成的。

国际法的原则是防范领土完整和科目的认可暗示的不可侵犯性的外交政策 国家边界。

然而,在21世纪初,一些国家开始蔓延,其原则相矛盾从根本上制度化的国际关系体系中关系建立规范的新的世界秩序的理念。 新的世界秩序的哲学的主要概念的原则是:

一些美国大选的神话救世主的想法。 由于这个想法(天命)的一部分,美国人民被看作是上帝的选民,以及美国本身的善的力量的化身,作用在全能的神的意志的执行,从而对抗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状态。 今天,就像在“冷战”时期,是美国正在发动的话征讨民主,正义和人权。 实际上它显示为“第三罗马”在美国新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 然而,这种意识形态供应公然违反不仅是法律,但也是人类道德的一个例子。

新的世界秩序的理念的另一个原则是新的层次,这无形中消除了自由和民主,这是宣告报废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典范。 然而,不像批评,传统的层次结构,提出了基于金钱的支配(“黄金十亿”的学说)的新模式。 这一学说是完全无所顾忌破坏法治,事实上证明是“新殖民主义”的出现。 新殖民体系的形成是直接关系到跨国公司的活动,积极涌向资源的国家“三分天下”。 政治领袖 ,这些新解放的国家,上台,作为一项规则,与美国债务的帮助增加对美国的依赖,发大财,他们的人被留下支离破碎国民经济和债务贷款。

第三个原则,新的理念,新的世界秩序的现行有效的法律,实质上意味着国际法几乎完全从国际关系领域中删除。 根据这项原则,使用的电源权只属于会实现它,按照只规则和正义的观念,这是由他们自己安装的“开明”的国家。

新的世界秩序的结果是真实的国家主权和一些民族国家作为政治实体,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国际化,无视法律和政策的消失的双重标准。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cn.atomiyme.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