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养心理学

受害 - 它...的概念和类型受害

在任何时候,有一个罪犯,他的受害者。 但是,只有在二十世纪,形成在一个长期的模式,这是课题研究的开始,作为被害者。 这一理论的基础是每一位受害者都有一组特定的特点,使它成为犯罪的对象。 然而,一切都在细节。

研究领域

我们谈论在此之前 的社会现象, 像受害,以及确定其发展和影响社会发展的其他进程的原因,有必要澄清术语的基本概念。 我必须说,这个问题涉及科学知识等方面,如心理学,社会学,教育,法律等。E.,这就在最紧急的行列这个问题。

一般概念

受害-这是 一个社会过程 中的人变成了犯罪的受害者。 简单地说,它是对受害者的犯罪行为的结果。 这里值得一界定受害的概念。 据了解,作为一种倾向,成为受害者。 因此,受害和受害是分不开的概念下其是第一第二的特性。 因此,它可以通过致残病例数和多个犯罪受害者的特性进行测量。

受害:概念和类型

这样一个题目作为受害者的创始人成为L.五弗兰克。 事实上,如果没有他的影响力并没有开发出受害的概念。 于是,弗兰克介绍了它的定义。 据他介绍,受害 - 是成为受害者,以及它的结果,无论这种情况或质量的身份的过程。

然而,紧接着,弗兰克降临的一系列批评。 其他研究人员指出,这一进程及其结果的概念应该是彼此不同的,而不是为一。

例如,Rivman声称受害的 - 这是在有关谁影响了他的瘾发展的人所产生的犯罪行为。 如果潜在的受害者的人转变成一个真正的,那么这个过程被称为“受害型结果。”

进程间通信

至于说了些什么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现象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证据。 旨在实现受害者的地位的任何行动,有其合乎逻辑的结论。

这意味着,当一个人被攻击时,无论是什么是一个事件的结果,它已经自动获得了受害人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攻击本身 - 是受害的概念的过程。 所针对的犯罪行为发生的人,是结果。

这就是为什么受害 - 是到另一个事件的影响的过程。 有犯罪越多,牺牲品他们的风险就越大。

受害调查

为了了解其下一个普通人转变成犯罪的受害者的情况下,必须进行一些研究。

受害和其程度是通过累积的数据对受害者的数量存在下测定。 它不依赖于罪,其结果并触发此事件的其他因素的存在。

简单地说,受害 - 所有的情况下,集合,其中的对象会导致精神或身体伤害。

在顶部,由于倾向的程度,成为受害者的研究,可以说这样的事情犯罪。 如果我们画的原因,这些现象影响之间的相似之处,得出的结论表明本身。 在更多的受害者,犯罪的水平,因此越高,积极开发人力破坏性社会生活的一个元素。

受害的形式

像任何其他的现象,成为受害者的过程细分为种。 因此,它的性质,它可以是个人或集体。

在第一种情况下,它意味着所造成的危害,以一个特定的人。

在第二种情况下,它是一种社会现象 - 骨料作为犯罪的受害者,本身伤害行为提供明确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定性与定量特性的可用性。 即使是这样的“罪行”一词定义一个巨大的现象。

此外,根据犯罪和受到它的敏感性两者的社会和谐程度,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的流程:

1)一。 根据它在犯罪时意味着伤害到一个特定的人。 不要紧,无论是道义,物质或物理损坏。

2)二次伤害 - 间接造成伤害。 它可以连接,例如,与其中从一个人财物失窃遭受他的家庭的所有成员最近的环境。 有间接危害的其他方式。 它在标签,充电挑起非法行为,异化,荣誉和尊严的侮辱,并针对desocialization受害者等行动来表示。

3)第三。 据了解,作为执法机构的帮助或媒体为自己的目的受害者的影响。

有时也分辨季,由它意义种族灭绝的现象。

受害的形式

由于过程和结果的概念不能从彼此分离,还应当澄清类型后者。

受害情况发生:

1)个人。 它包括个人素质和形势影响的组合。 据了解,作为一个倾向或者已经实施,成为环境的牺牲品那里的情况客观上避免了这种能力。

2)质谱。 下面据了解,一套谁有一个数字,确定犯罪行为的脆弱性特质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充当系统的元件。

在这种情况下,质量受害有亚种,包括组,对象的受试者物种和物种。

受害的心理理论

正如上面提到的,受害的概念感到困惑许多学科。 包括心理学。 许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一个人成为牺牲。 考虑最流行的。

根据弗洛姆,埃里克森,罗杰斯等人,受害 - 这(心理学),在视图中的破坏性特征的每个人固有的特殊现象。 同时破坏性的方向不仅是外界,同时也对自己。

弗洛伊德也坚持这样的理念,但解释说,没有冲突就没有发展。 这也符合这两个对立的概念 本能:自我保护 和自我毁灭。

阿德勒同时说,这是在给大家一个积极的驱动器所固有的。 一个典型的行为是自卑的表现。 没关系,这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

这也是有趣的说法Stekel。 据他介绍,在梦中的人显示他的仇恨,对周围的现实和行使死刑驱动的倾向真正的关系。

而是霍妮分类它的参数来教学。 他说,在童年形成的个性。 许多因素可以影响神经症的表现和作为结果,难以在社会功能。

被害是...教育学

顺便提一下,根据教学理论,分为几个年龄段在其受害的风险增加。 总共6:

1)胎儿发育时期的影响是通过父母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2)学龄前周期。 无视家长的需求在爱情,误解同行。

3)小学期。 过度保护,或反过来说,它没有从父母,各种缺陷的发展,拒绝由教师或同伴。

4)青春期。 饮酒,吸烟,药物滥用,腐败,犯罪集团的影响。

5)青春期早期。 意外怀孕,不存在归因缺陷,酗酒,失败的关系,被同伴欺负。

6)青年。 贫穷,酗酒,失业,人际关系失败,无法继续深造。

结论

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伤害和伤害,这种现象的概念和类型。 某些人格特质的存在使人们有理由属性它的风险与各种非法行为的碰撞。 摆脱这种局面的唯一办法是帮助专业人士,其目的是既防止这种现象,并消除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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