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反诉

反诉研究所是一个相当古老的法律文书。 他以某种形式,因为法律和正义的人类历史上统治的开端另一个一直存在。 这个工具可以让您快速,最有效的司法审查而言,恢复侵犯权利,寻求真相。

反在民用过程是通过具有与申请人的原始需求的预定关系被申请人的独立权利要求索赔人。 要求共同审议认为合适的,因为它可以让你探索双方之间的现有关系的更完整的画面。 在这方面,有可能作出最好的决定,允许在一个单一的过程索赔。 因此,正义得到迅速开展,并能参加的情况下消耗最小。 被告索赔提交出现的一种手段,他的利益的保护的方法。

正如上面提到的,在一个反仲裁过程被接受,在某些条件下:

- 如果应用程序是针对偏移要求由原始断言;

- 如果反诉与原始要求一定的联系,并共同审议有助于法律程序更迅速的完成;

- 如果计数器满足要求的满意消除初始(全部或部分地)。

被告可以提交自己在任何时间申请,法庭进入会议室之前。 然而,理想的是在文件准备的情况下的过程中反权利要求。

要要求适用于普遍接受的规则,注册被告(按照 艺术131-132 中共RF)和特殊条件。 例如,反诉不允许偏移,如果按照在另一方面一份声明中存在诉讼时效,而且这个词已过期。 这尤其适用于索赔的损害赔偿造成年金的健康或生命。

反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的。 违反或不遵守原告的任何规则的情况下,可能会留下不移动或决定退回可能会被拒绝。

为了应对索赔不适用管辖的权利要求的一般条件 - 已安装了特殊的管辖权。 它从初始要求确定。

在审议初次和法院的地方做出反诉声明是允许的,制造含有判断和初请失业,和反诉的整体解决方案。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合适的 和解协议。

反诉的声明可能可用于弥补最初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为抵消需求可以通过异议的形式被告索赔。 这是可能的,当反诉小于原(尺寸要求)。

由法院酌情确定应用是否恰当。 由于这样的事实,任何反诉的语句总是过程复杂,由于增加的研究事实和当事人的证据的数量的事实,其通过只允许如果原始和反要求之间的关系。 此外,法院决定合并审议是否方便最快速和正确的决定。

反的排斥不应妨碍被告其注册为一个独立的 权利要求 和苏以常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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