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联邦结构

国家(国家公共)设备及其组成部分的法律内部结构的国家的法律地位。 这个概念反映了他们与中央政府和相互关系的具体特征。

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内部结构:酉,邦联和国家的联邦结构。

后一种类型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国家的自愿联合。 联合装置 联盟国家 基于此联合合同进行。 在上述结构的组成对象可以是公共机构和主权的国家。 联邦装置呈现,作为一项规则,平等的关系和联盟的实体。 对于这种结构的特点是主观和公共区域,政府,公民,预算,而其他构造的存在。 感兴趣的主题是议会室。

联邦 俄罗斯联邦的结构, 固定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包括政治结构民族和国家自决的一种形式或另一种状态的基础上。 该国的结构有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 它不仅包括联邦结构,但统一和自主的。 作为俄罗斯国家的一部分,是自治区,地区,区域(包括独立), 联邦城市, 共和国。

在俄罗斯联邦结构的宪法基础是孤立的:

- 巩固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主权;

- 联邦法律和整个领土的宪法至上;

- 领土完整和国家的完整性;

- 区别在权力和参考实体和国家机关的条款;

- 自决和民族的平等权利;

- 平等和公民的团结。

这些和其他俄罗斯政府的宪法第一章的规定,以确保对国家结构问题的调整,是俄罗斯政权的基础的构成要素。 改变这些规定只能在宪法进行。

联邦设备有一些原则:

  1. 与民族和国家自愿协会。 关于在首位的证据自愿性质,通过宪法的过程中由民众投票,1993年所有科目。
  2. 平等和国家主权。 这一原则的实质在于承认各国及各国人民的自由自决其存在的政治形式的主权权利。
  3. 联邦制与自主性和唯一神结合。 的各种形式的状态的实施例是由于国家的跨国性质及其复杂的历史路径。
  4. 国家属地原则形成国家结构复杂的形成与属地原则科目。
  5. 国家统一。 国家的完整性保护的重要法律保障 - 是缺乏来自俄罗斯联邦主体退出的权利。 宪法还规定对提供上述担保等标准。
  6. 联合会的对象平等的原则继续制定原则 - 平等和国家主权。 根据一些学者,分析其本质,对象不具有绝对的平等权利,因为在建国的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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