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会计

现金备忘录

收据文档是一个特定的(但不是严格固定)的商品转移给买方的确认的制造商发出的形式。 该文件表示的数量,种类,单价,购买价格。 付款后卖家证明出售相应的对勾,并成为一个完整的财务文件。

该文件是为卖方和买方双方重要。 对于第一个它是,该产品是从他那里购买它的事实的确认。 此外,卖方可能包括有关在保修期内的产品,等收据信息 第二份文件是需要从该卖家购买凭证,以及对资金支出的会计凭证。

射频民法典的收据,须在买方的要求或卖方的决定发出。 根据“商品的销售规则”,买方应接受与购买的产品,其品种,数量,价格,以及收购的卖方和日期的名称进行检查。 收货时,货物的转移给买方立即卖家签署。

鉴于很多卖家现在UTII工作没有收款机,只有收到能确认购买。

通过设计的规则规定没有检查。 收据形式可以是任意的,它是由制造商制造的。 根据该法“关于会计”,卖方没有义务加盖印章或印章的文件,因为它不是在统一的格式包括在内。 但是,法律并没有禁止把在收据上盖章或印章。 因此,认真零售商通常放下他们在他们的仪器。

除了强制性的细节,收据可以通过对消费者的品质,信息伴随 产品的性质。 在这方面,卖方有权要求顾客在收据上签字,以避免进一步的未经证实的说法正确的。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关于产品的信息必须符合法定的规则,因为卖方提供有关产品的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负法律责任。

收据是保护消费者的用现金支票沿主担保人(如果卖方工作收银机)。 不同于现金收据包含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而不仅仅是为它付出一笔钱。

按照政府的决议“在商品的销售规则”从19/01/98的,卖方有义务以警告可用产品缺点买方书面通知(包括销售收据的方式)。 购买时产品技术复杂(机械,日常用品),它的传输必然伴随的收据,这一点尤其重要。

“自称对纳税人的权利自己的销售收据的形式。”的形式和一般检查由财政部11.02.09信部确定的内容 在这方面的自由是由联邦法“关于会计”规定的限制。

强制性明细查询包括文档的全名; 发行日期; 发行机构的名称; 内容销售业务; 以货币和实物米操作; 代表其业务操作人员的指示; 人的签字。

收到符合适用于所有要求 的源文件。 它的存在是发生的费用初始确认的基础。 此外,该文件可以保存从税务机关的要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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