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会计

折旧

折旧-为对象的价值逐渐融合 的非流动资产 中制造的产品在他们的帮助的价格。 磨损量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企业成本的组成部分之一。 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总额,现有的企业,是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的一小部分。 这个值是正常磨损。 固定资产折旧被认为是减少长期资产的价值的表达的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国家结构,建筑物及设备现在逐步恶化。 折旧方法的实质是分配固定资产的成本,为此,他们已投入运行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资产负债表利润折旧的计算是从收入接收到的金额中扣除。

折旧 是按照税法第259条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确定用于纳税利润时,应计折旧额应该按月确定。 折旧费用的非流动资产的每个项目单独提出。 折旧的固定资产定义的开始是它的后的第一个月的 试运行。 在处置对象或它的成本摊销费用的全部核销长期资产的终止。 这是正确的商业实体成为第一下一个月的。

国内税收法典确定和折旧方法的资产。 的确定磨损的方法的选择是到现在。 有2种方式折旧 - 线性和非线性。

第一种方法是一定适用于由所述第八,第九和第十组拥有长期资产的对象 - 建筑物,转印装置和结构。 实施日期这些基本意味着无关。 剩下的对象是长期资产可以携带其原有的这两种方法的价值。 根据单独的固定资产企业所选择的折旧的方法不超过在此期间它由折旧财产的整个期间改变。 长期投资的在按照其有用的应用程序的期间的视图中产生的产品的价格的对象的值的重新分配。

折旧使用被定义为原来的价格上的磨损率的每个对象的所述产品的直线法计算。 如果非流动资产已经重估,式中,既要注意的第一因素。 它将作为重置成本。

如果累积在非线性方法折旧,对于两个因素其计算式都包括在内。 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是 剩余价值 非流动资产的特定对象的和折旧速率。

当这里的环境是能够在其上积极工作的环境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实体的有权申请倍率。 它增加价值 的折旧率, 但不超过两次。 同样的权利产生的增加转向使用固定资产的对象。

据导演,会计政策的秩序所规定的决定,纳税人有权以减少折旧规则。 这样的决定必须在纳税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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