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履行义务:它是什么值得记住的债务人?

履行义务是民事,经济周转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对债务人的部分这样的行为并没有什么意义的存在 的义务的法律 作为一个具体的子部门的私人现实。 但是,什么是义务演出?

简单说一下这个概念,原则和条件

法律定义说,这是债务人,他有义务采取或不采取行动弃权的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的(基地)义务的主体。 由于可以从人的定义可以看出,需要遵循的一个选项:要么采取行动,即 积极做什么,或不采取行动,即 拒绝跟随行为的预定方式。 在这两种情况下,债务人同意遵守明确的说明。 这一澄清是因为重要 否则,贷款人可以拒绝接受,使人们产生的义务,任何其他适用法律的义务。

而且,由于应了解的主要条件总是伴随着义务的表现:

  1. 个人价值的实现,是债务人有义务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当事人不同意直接此类行动将通过第三方进行的情况;
  2. 义务人应当如果并向其当事人另有约定债务人不冒他的职责或以不正确的方式实现它的范围内进行;
  3. 的义务仅相对于它的主题进行;
  4. 债务人履行只能在地方,这是由贷款人规定的义务。

除了提出条件,履行义务应当遵守法律和既定原则。 他们是正确的原理性能和合同强制执行的原则。 他们都显得非常的原则,特有只有义务的法律。 所以,不要忘记构成民法的一般原则。

但是,在这种现象它的立场仍然主要是义务应验方式。

义务执行的方法

在该义务的履行民事法律理论只能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首先采取的行动应有的性能。 债务人根据与贷款人约定的条件履行职责。

提出的第二种方法从行动有利于债权人的避免。 这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而不是债务人有义务以某种方式行事。 值得注意的是,后者更容易执行,因为 在承诺明确规定了这种行为的所有情况。

与“执法”一词混淆义务的执行通常的方法。 这种情况是根本错误的。 正如前面提到的,有问题的现象提出了最后的和弦的关系。 虽然执法 - 这是提供义务将履行担保的只是措施。

要为方法, 以确保履行义务 包括:

  1. 担保;
  2. 质押;
  3. 违约金;
  4. 银行担保 的履行义务;
  5. 信用证。

在所有的法律性质,这些品种不能作为义务的履行。 他们给债权人的机会,以确保如果义务不履行或实现其执行并不像已经指出,这将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义务的银行担保履行 - 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情况可通过使用特殊的工具提供。

总结该机构所代表的考虑,应该注意的是,义务的履行 - 的重要机构,如果没有这些可能会导致片面性和义务的各个子行业的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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