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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首 - 无条件统治者或流于形式?
国家元首 - 不仅是在任何状态下的最高的位置,但作为一个独立的宪法机构,谁应该在两个国内和国外代表国家。
状态的头部可以被选择作为一个合议和单。 在第一种情况是议会的主体,第二个 - 一个君主或总统。 第一种变体,在过去的极权统治的社会主义国家非常普遍 - 苏联,波兰。 现在,相似类型的政府可以在古巴,在权力集中在国务院手中可以看出。
在古巴没有总统。 国家元首 - 国家委员会的主席。 中国的首席执行官变为共和国,谁是由议会选举产生的主席。 但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功能与议会常务委员会的直接参与下开展的。
在伊朗,权力的共和国总统和头部之间的分歧。 较高的神职人员最后选出的代表。 瑞士国家元首 - 总统,但被选举只有一年,而显著的权力没有。 阿联酋是君主的所谓“集体”,和马来西亚 - 选修。
在属于英联邦,国家在英国君主手里头的所有权力,但它承载了他代表的权力的国家 - 总督。 他的要求直接君主所推荐的当地政府。
通常情况下,军事政变在全国各地进入军事委员会手中之后 - 军政府。 军政府,反过来,独自任命总统。 这种情况已经在大多数拉美,亚洲和非洲。
不管物种,国家元首有一些共同的职能和权力。 如果我们谈论的议会,国家元首召开议会会议,有权解散权,有时并处 一票否决。 此外,它们可以形成一个政府,必须摒弃部长,法官的选择,采取授予国籍或政治避难的决定权。 在国际层面上代表国家,可以进入各种形式的国际协议,以及任命外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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