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第303条刑法“伪造证据和执行,调查活动的结果。” 评论

“篡改”这个词的意思真实假的伪造,歪曲,替代,而下的定义是指意图。 该术语反映在相对于RF CC,例如,在程序中考虑的证据。 在俄罗斯法律有刑法第303条,“伪造证据”。 让我们考虑什么是关于谁犯的行为有罪的犯罪和处罚的构成要素。

犯罪的不同配方

刑法第303条包含4个部分。 我们认为,每一种的更多细节。 然而,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303条第1部分认为是犯罪的在民事案件中的下一个主题: 证据(真正的 和书面)。 为了扭曲调查结果攻击者可以伪造他们。

刑法以小时为第303条2和3确定在刑事案件的证据可以是其执法和司法当局建立有关调查情况的资料。 任何:受害者和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家和专家的事情,法院和证言 的调查, 以及其他类型的文档。

第3汤匙。 俄罗斯联邦与评论谈论假证据,导致对号入座无期徒刑或者,相反,其结果是法院下令负责释放刑法303。

在第4部分所述的目标侧包括分别针对OSA结果的故意扭曲的行动。

证据

他们被分为实和写入。 其中第一 - 出现在一组用于建立调查的情况下的一种手段所需的属性的项目。 作为书面证据使用合同,证书,证书,商业信函,法院判决和判决,协议,不同的排序顺序等等。

关于第2款的基础上,物证可能使在犯罪或者保留痕迹的佣金中使用的,以及通过犯罪活动获得的物品。 这可能是确定的方式或犯罪的其他情况等物品。

,伪造证据

根据这一定义是指证据作为证据,并销毁失真,编制虚假信息,使得文档中歪曲的信息。

刑事案件在生产伪造的,例如,故意毁坏证据材料,有专家意见或询问的编译记录,这实际上是不是伪造的事实,以及执行其他类似的行动。

罪的结束

当伪造证据发送到司法,从被认为是这一点罪(民事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结束。 当刑事诉讼的情况不同的是:调查员,检察官或调查伪造证据罪已完成。 如果犯罪者的行为作为被告的主张,在假证据,执法和司法当局介绍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完成。

即使在没有办法伪造证据影响业务的过程中,或者没有被考虑到,它的存在和不法行为的事实是指描述商品犯罪。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与评论(RF刑法)的303。

主题

。刑法典第1部分第303条规定的主体 - 自然人谁在当时的不法行为才16岁。 这是一个当事人民事诉讼或他的代表。 这个人应该负责。

在第2只部分充当研究者的主题,代理人研究者或后卫。 在小时。3 vysheoboznachennyh名单还包括在民事案件中或他们的代表参加。

如果我们考虑的评论文章4,有一个主题进行授权谁进行搜索操作的人。

特点

在资格(以小时为单位。1,2和3)不影响动机和犯罪的目标,但它们是由法院指派惩罚有罪时予以考虑。 对于OSA的结果,在为其所犯下的明确规定目的这部分的伪造罪的构成: 刑事起诉 谁不是在它牵连的人,以及造成的尊严,荣誉和名誉损失。

处罚

几个小时。1个有罪行为处以罚款的,其量为100〜300万卢布或收入的量从1〜2年的时间段。 此外,法院可以命令罪犯强制劳动(480小时),或纠正(最多2年)。 它也可以用来作为惩罚期扣押4个月。

第2下的处罚是在自由的期限最长可达3年同期强迫劳动的限制表示,将伤员转移到办公室一定时期,它也可以为任期5年剥夺自由。

刑法(第3部分)的第303条规定的监禁期限长达7年,从免职。

如果对结果进行操纵OSA,法院确定相对于有罪的人下一步:被定罪的人高达300万个卢布的罚款,或收入,他收到的一年,或权被剥夺担任特定职务五年。 此外,被定罪的人可以在一段长达4年被剥夺自由。

客观罪的主观方面

在物镜侧的第1部分在一民事被表达的情况伪造。 在部分2和3 - 在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 唯一的区别是,在3个小时。应被视为本证据和OSA结果在尊重的失真 严重,特别是严重犯罪。 这一部分的目的一边是伪造,而导致严重的后果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谈论如何刑事和民事诉讼。

所有的主观方面 各种犯罪 是直接故意的形式酒。 这意味着:罪犯知道,他的行为导致的,根据什么可以发出程序性决定是违背正义的规范的证据信息的失真。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303条与评论(刑法)

对象 - 社会关系,这是必要的,以实现程序的目的。 ,伪造证据导致事实,即程序性决定的虚假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满足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犯罪的客观方面 - 的行动,表达了对伪造,替代和信息失真。 有事实证伪,其中假真为特定目的。

操作上,搜索活动

它是发现,制止,预防和侦查犯罪,建立谁参与筹备工作的行为或使人员的。 此外,该定义包括搜索对谁搜索有关事件或对社会构成威胁的行动信息的人实施。

对象和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 真正的和书面证据已提交给有关当局调查此案。

该行为是当虚假证据,意图将其采纳为证据给予了过来。 在第一种情况下,提供犯罪H 1,第二 - 第2部分。

谁携带生产特殊情况时由他们执行的特定功能的个体 - 的主题。 按照第1部分- 民用方 和根据申请人H 2 - 。检察,保护者问询。

如果采取了行动,谁不包括在此列表中的其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在共同犯罪中,即伪造证据的共犯。

犯这种行为既可以是从有罪的惩罚解放,而且恰恰相反,谁没有犯非法行为的人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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