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会计

租金,形式和计算规则

常见的租赁关系,企业家之间。 出租人(具有“自由的”属性,如土地或属性)是收费的,提供了一种通过在另一侧使用该属性 - 租户,并从此收入。 承租人(一个谁取的财产出租)能够使用他人的财产牟利。

对租赁物的租金可以以不同的形式进行设置。

- 付款到一定固定量,在同一时间或周期性地引入的。

- 实物(如所产生的产品,水果和收入从他们销售的比例)。

- 在规定的租户预定服务的形式。

- 通过提高租户租赁财产(维修,施工)。

- 转移给承租人作为所有权或租赁支付一定的财产。

这些方法可以组合或不同。 民法典(st.614),规范租赁,并表示租金必须在时间和形式和尺寸,这是由租赁合同考虑支付。 最常见的方式 - 让现金定期付款。

在几个设施出租的情况下,租金可以分别为每个对象或整个属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置。 第一种方法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纠纷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优选。

有时,董事会可通过协议取决于每月设置变量 公用事业缴费。 但这种方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其中规定(st.614,第3页)无法在年内改变了建立费用的固体量或供其计算机制的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因此,合法进入一个变量租金,你需要清楚列明机制及其计算(如,绑在汇率)。

承租人可以要求在使用其所能控制的情况下,租赁物或状态的条件显著恶化的情况下,推出了板的小型化。 如果业主违反在订立合同大修或规定不警告第三方的权利。

如果承租人违反支付费用的条款,对方可以要求列入提前支付,但不得超过两届。

农业企业往往租赁土地和财产的个人谁已成为农业的重组股(财产和土地)所有者(建筑物,设备)。 根据总统令土地租金,不能规定的最低值以下。 在租赁土地入股这一数额是面积成本的1.5%。 对于租赁地产股的费用不应该是属性值小于1%。 后者也可以由两个部分组成 - 顶级酒店和折旧的所有者。

租金的计算中存放实物,在这必然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约定的价格取得。 在的情况下, 地契 应进行索引其量为调节 膨胀因子 (除合同另有规定)。 在出租物业的情况下,这样的指数化是不是强制性的。

租金征税。 她支付的费用包括在总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支付实物进行,增值税是向它。 在物业租赁的情况下, 自然人的,其收入 从租赁是征税,个人所得税扣缴它的一部分。 税务代理 在这种情况下是一个企业租户,并有义务代扣预算减免个人所得税以支付租金的各类收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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