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队故事

斯托雷平的改革,企图克服危机

20世纪初俄罗斯农民的历史。 始终引起历史学家和研究人员的密切关注。 这不是一个意外,因为俄罗斯当时主要是一个农业国家。 根据1897年的普查,农民占全国人口的76%,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92%,而房东只有8%,农民也直接参与了房东经济。

在十九世纪晚期,XX世纪初。 农民问题仍然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 他们计划中的许多政治家和政党都是解决农民问题的重点,也是他们的农业方案。 在布尔什维克之间,土地方案的作者之一是VL。 列宁,社会革命党人 切尔诺夫,学员有AA。 考夫曼,民粹主义者Vorontsov VP等

不同政党之间的争议主题是社区,土地 所有权 和所有权的 形式, 农民经济的性质及其发展方式。 二十世纪初。 也是国家本身的一个转折点,它正在寻求更广泛的人口支持,并试图加强革命后破坏的社会支持。

因此,在P.A.之前 Stolypin在1906年4月26日被任命为内政部长职位后被任命为一项全新的 国内政策 进程 , 其中最重要的是同时艰难的一个方面是对农民的土地政策。 在许多方面,它包括企图消除由公共生活方式的古老规范所压制的农民经济的低效率。

克服农业危机的最重要的一步是,向政府参议院颁布了关于增加现行有关农民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法的若干条款的法令“,这是1906年11月9日。斯托利平的土地改革基本上是基于这一法令。

该法令与斯托利平整个改革一样,旨在推行广泛的措施,摧毁农村社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建立一个农民 - 完全成熟的土地所有者。

1906年11月9日法令第一节是“农民基本设施条例”第十二条增补的18条。 整个法律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第一节第1条,农民有权在社区领域获得所有权的分配土地,包括以1861年价格购买剩余土地的权利(第3条),根据第2条,如果超过24年有一般的再分配,然后不需要支付盈余。 第4-11条仅阐明土地转让给个人财产的细节。 第十二条规定农民有可能在一个地方要求,代替几块土地。

该法令第二部分是对由家庭财产分配的配额土地的转让程序的4项修正案。 第三部分由两部分组成,其中还补充了农民对家庭财产的分配土地的权利。

第四节规定,社区和地面上的整个社会,通过三分之二的农民在集会上的投票决定,在内地拥有。 随着新业主的土地所有权的加强,原来使用不可分割的公共土地(草地,牧场,森林,不方便的土地,道路)的权利得到保留。

1910年6月14日发布“关于修改和补充农民土地所有权的若干决定法”后,这项法令成为法律。 当然,上述的法令只是国家进行改革的一部分,但是取消了离开社区的禁令,成为土地改革在土地领域的基础。

土地改革的主要原因是大规模的农民示威,农村人口的贫困人口增加,欠薪增加,收益水平低下。

土地改革仅部分实现了目标,但结果仍然是积极的。 增加耕地面积 分配土地重新分配,超过200万户农户收到单一土地。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用设备增加了1.5倍,铁耙增加了2.4倍。 合作社数量有所增加。

在土地改革之后,更准确地说,从1901年到1911年, 粮食和 工业作物 收入从1.7亿卢布增加到34亿卢布,人均收入从30卢布增加到43卢布。 改革期间,农场大幅度加强,10.3%的农户以农场和砍伐的形式迁入私有土地所有制。

因此,可以说, Stolypin在1906年至1911年间进行的农业领域改革对俄罗斯农业产生了渐进的影响。 但是,还应该指出,改革创新没有解决村里的一切问题,贫困依然是村里的一般特征,人口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也很严重,其中包括信贷不平等的情况。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

 

 

 

 

Newest

Copyright © 2018 zhcn.atomiyme.com. Theme powered by Word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