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处罚 - 这是......在联邦监狱服务。 刑罚的目的。 处罚系统

在我们这个时代,工资不再扮演正义的基础的作用,因为它是,例如,在中世纪。 就在那时决定渲染罪,砍掉双手,并在复仇的名义进行自残等行为。 目前,比较流行的预防性监督,康复干预的想法。 虽然,当然,这将是错误的发言只有约刑法的教育功能。 同意,做出有罪判决之前的一些疯子和杀人凶手被纠正。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自由派犯罪学家,没有理由把他们身陷囹圄,他的余生。 然而,就忒弥斯在大多数情况下,选举处罚。 然而,有条件的句子在一些usluchayah使用。

罪与罚

如果我们谈论的处罚刑法,脑海中通常是监狱。 然而,实在是太轻量级的批准。 因此,犯罪下的现代刑事法律,危害社会的行为,委托其需要国家的某些法律后果是社会生活结算机构了解。 在最一般的意义上的犯罪行为是违法的(反社会的)行为的具体形式。 犯罪的主要特点是有罪的态度面对,这是违法的意识,或者这种意识的可能性。

现代刑法惩罚在几个方面通常被认为。 行政责任提供了最大的短逮捕。 但在刑法惩罚单独的一章。 它是不是巧合,因为对于干统计的数字谎言破人类的命运。

惩罚 - 这是...

自古以来,人类已经意识到了行为应该暴露有罪的不利影响。 惩罚的想法被正式引进几个世纪前。 然而,它已经形成了状态的开始作为一个强制性的机构履行订单和法律的存在。 首先,惩罚 - 是应用于有罪的人对某些行为的发生的一种措施。 正如上面提到的,以前它是报复行为,现在越来越多地求助于它为教育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恢复措施不仅意味着对罪犯产生直接影响,而且还表现出对他人,对某些行为的发生一定要遵循由国家作出适当反应。

此外,一些科学家认为问责措施为形成行为的定义良好的模型作为一个特定的个人和整个社会的基础。 因此,惩罚的服务涉及犯罪行为的佣金。 这是刑法的一切科学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代科学区分正面和负面的惩罚。 第一类是对个人的影响。 例如,谁犯了抢劫的人,关押了一段时间。 负惩罚的一个例子是消除一些因素。 例如,一个顽皮的孩子被剥夺了甜蜜。

然而,惩罚的应用 - 它仍然是一个必要的措施。 在刑法中,出现极其严重的罪行,为此只需要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行业的惩罚,首先是实行刑事制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指的是刑法,即在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安全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的实现。 然而,这仅仅是系统的紧迫任务之一。

监狱服务

它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参照执行。 他隶属于司法部。 这真的是一个独立的结构。 联邦刑法服务中心办公室有十八办事处是行使自己的权力,服务的所有主要领域。

司法部执行一组的执法职能,并产生控制和监督执行中被定罪的刑事处罚等的领域。 那负责把信念付诸实践这个联邦机构,它刑事责任的执行被创建。

点球

由法官处处设置今天责任的措施。 我们不应该认为,刑罚的目的 - 这是仅适用于犯下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处罚。 不过,这将是太容易,太简单。 事实上,根据一定的原则处罚的整个系统,其中有没有地方简单的报应。 一切都复杂得多。 刑法的目的,除其他外,是句子的充分执行。

说到惩罚或报复,那几个世纪前,这是一个可行的方式确定,这是一个相当原始的概念。 此外,她没交来合并社会,不影响其正常发育,它不根除犯罪一般不谁犯了他生命中的不法行为正确的人。 只是一切是完全相反:一个惩罚系统进一步脾气攻击者embitters他,一个人崩溃与社会的一切关系,某种修复或新生活的希望都将丢失。 同意,这是死路一条,这导致形成大的犯罪集团,人民的分裂和增加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 Talion原则, 其假设和报复所犯罪,在道义上已经过时,应被彻底铲除。 然而,尽管刑法早已从这一立场出发,仍然存在一些元素。

直到今天,刑事责任的主要目的是罪犯的矫正。 当然,惩罚的制度正在充分关注这一任务的实现,但在实践中开始了新的生活,不是所有的罪犯。 前囚犯很大一部分还是回到“大滑坡”,尽管也许不是一个这里怪了一套实现刑事责任的措施,和昨天的罪犯的社会计划。

而一些罪犯仍然被纠正。 因此,可以考虑实现康复的目的。 还有谁不会回来,他们将被视为一个机会,极大地开始新的生活犯罪和有罪不罚的道路的人。

特殊的预防

在巨大的集刑法的目的。 惩罚的本质 - 它首先是,基金会的保护。 今天分配作为预防的特殊任务。 它由预防犯罪的佣金。 它是由公民,谁曾犯有危害社会行为的隔离来实现的。 这实际上是危害社会的一次个人不能,它是从每个人都围起来。

除了隔热,也用在一些国家,死刑,无期徒刑等措施。 在某些国家使用共同阉割了谁犯的性罪行的人。

但是,并非所有种类的特殊预防的是为自残,或社会隔离。 这也是 权剥夺 占据一定位置或从事任何活动。 因此,社会从非熟练的表演谁是对自己的职责的执行疏忽或不屑一顾释放。

同意的日期,处罚报复/报应工具的作用是最小的,但有时它仍然存在。 例如,它在死刑的情况下,只是明显。 虽然一些国家对措施的特别禁令。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这样做,以尽量减少可能产生的后果 误判, 没有保险,没有社会,没有法律制度。

一般预防

在为此,刑法并没有结束。 这是惩罚的另一个目的是所谓的一般预防。 它是通过威慑来实现的。 潜在的攻击者,谁知道,在犯罪披露的情况下,他将面临最高监禁甚至死刑,只是怕犯非法行为。 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因为潜罪犯的巨大的一部分,不要在“滑坡”逻辑宁愿呆在仍然逍遥法外,拿到。 这个目的是通过捕获和犯罪行为检测的有效方法实现。 如果国家的社会和法律生活中有完整的无法无天,或者什么样的责难不能走路和说话的谦卑或恐惧。

此外,一般预防的目的是对所犯下的罪行,以及已应用到恶棍的处罚,并及时通知质量社会。 信息政策,这就造成了罪犯的负面形象表达了不妥协和消极态度的犯罪应建立质量状况的一部分进行。

然而,更严厉的惩罚,也无法容忍,真的很残酷的,不公平的方法的支持者只有专业化的犯罪。 此外,不幸的反派生成的图像,谁是非法和不公正的社会惩罚。 因此,该方法一般预防的目的,某些限制必须遵守。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它的使用将真正给予积极的成果。 因此,建议不要注重惩罚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必然性。 也就是说,谁管理,以逃避责任人的数字越小,因此,因此,较高的所谓一般预防的效率。

句子的分类

今天,有刑事责任的几个常见的分类。 而在判决的执行揭示其本质。 因此,识别核心的措施,以及其他。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也有微妙之处和细微差别。 但是,通常的基本都是那些只能自己使用,不适用,例如,以提高某些其他处罚的效果。 其他责任本身就是不适用。 它仅用于与主要措施,以加强其效果相结合。

此外,分配实施情况的一般性和具体责任。 惩罚的特殊形式的差异可能只适用于人口和社会结构的某些部分。

实施问责的不同方式之间也区分:所述属性,该属性包括罚款或 没收财产; 处罚涉及剥夺自由的,以及个人活动的劳动。 正如你所看到的,他们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在谴责制裁的或该过程可以由其它类型的度量来代替可以减小,这是可允许的缓刑。 当然,这一切由法院进行完全。 这也是一个罪犯可以被“授予”责任的释放。

处罚

自古以来,人们就试图惩罚罪犯。 该命令的违反者的处罚提出了非常不同的。 他们中的许多都没有存活到现在的一天,然而,一些处罚被保留,根深蒂固,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在法律文件。 当然,最有名的,这些法律文件是刑法。

最轻的惩罚被认为是一个点球。 而他在这种情况下,性能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粗略地说,他的罪过惩罚卢布的人。

惩罚 - 这是最古老的责任形式之一。 它在现代刑法中,绝大多数国家使用,并作为一项规则,被处以相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如经济)的罪行。 惩罚也可作为一种辅助措施,主要处罚。 原则上,最常发生的事情,因为它使用的独立使得一个可疑的效果。 因此,从在许多情况下,罪犯的罚款收集这是因为缺乏足够的措施来偿还处罚的金额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金钱处罚本身的征收很可能导致新的和已经犯了罪,因为攻击者需要的地方得到一笔资金来支付罚款。

现代的处罚还包括强迫劳动,如果被定罪的人被迫从事强制性劳动。 几十年前在刑法通过这种抛弃的方法被广泛使用的苦役,但今天,。 根据目前的研究,强迫劳动是对罪犯的矫正相当不错。 一般情况下,工作对他将来的就业产生有利的影响。 一个人习惯于有组织的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条件长大的。

惩罚 - 监禁

然而,并非所有实现刑事责任如此柔软的措施。 迄今为止,作为一项规则,严重犯罪人被监禁。 这种强制性的房间在某些特殊设施,它在随后的脱离社会,其控制的行为进行定罪。 除其他事项外,和教育影响的其他方法适用于人类。 在法庭秩序的基础,它可以作为一个条件语句的度量。 这在实践中经常发生。

今天,监禁的惩罚规定了许多严重的财产犯罪,侵犯性自由和生命的罪行。 也就是说,规定对于那些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关系的罪行。

如今,有不同形式的剥夺自由,被分类取决于监禁,地方长期服刑,并拘留条件。

限制罪犯的自由,作为一项规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 应当指出的是,这些过程是在联邦监狱服务,这是上面所讨论的完全控制。

那些不再使用的措施

它不是在实践中使用的今天,不仅是艰苦的劳动,但也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刑事强制。 特别是,几十年前已被广泛使用的链接或放逐。 顺便说一句,已经有措施和恶化。 链接 - 在持续的基础上去除从居住地有一定面积的强制性人口罪犯。 驱逐 - 下死亡或监狱的惩罚某个位置(市,州)上居住的禁令。

除其他事项外,不使用的今天,至少在文明世界,体罚。 这些措施代表了实现刑事责任的最古老的方法之一。 体罚包括造成身体疼痛或犯人受伤。 这一措施的使用受众多国际公约禁止的。

总结

当然,现在的社会是不是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利用各种形式的惩罚是不适当的。 再还根除犯罪没有得逞。 然而,刑事责任的教育目标实现莫名其妙。 理想情况下,全人类都要没有任何处罚。 然而,这些前景是相当模糊。

正如从上面可以看出,刑法提供了惩罚是不同的,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以及许多其他因素,在其上取决于责任的量度。 此外,该种责任没有变化,但是,经常进行调整的时间。 因此,响应不断增长的个性化。 这是为了 社会正义, 当惩罚的目的就达到了,犯罪分子经常再教育。

因此,在我们的时代,在刑事法领域的责任是设计,主要是,保护社会,限制和保护人们免受罪犯,这仅仅是一个艰难的道路修复和改善。

在未来,立法者和演员应该在每一种情况下训练个别句子出席的问题。 这种做法会导致显著减少犯罪的数量。 此外,昨天的罪犯可能完全不同的外观,在他们周围的现实,并了解他们做了什么,重新考虑自己的观点,意见,真正开始新的生活违法的危害性。 但是,这种方法主要是基于罪犯的工作,作为一项规则,庞大的,复杂的...人类必须终于体会到一个事实,即有些人的处罚根本不解决它,它不会工作。 在这方面的工作项目,应根据该判断和许多学者的著作 社会学研究 和统计数据。 此外,在未来,我们自然地摆脱惩罚性的办法了,这还是要的地方。 当然,在这个方向上取得了一些进展,现在,但他们仍不足以任命的现有系统的全面升级和服刑。

在任何情况下,在艰苦的工作,现阶段必须进行,目的是犯罪的研究和其随后的根除。 然后制定在未来的惩罚变得过时自己完全,并在刑事责任的任命将不再是任何需要。 目前,在立法层面可以接受针对社交和犯罪分子的有效的康复一定的修正。 这将是朝着消灭的第一步 犯罪 和预防犯罪的进一步委员会先前定罪的人。 它更可能从惩罚练习豁免。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谈论一个健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价值,其中前罪犯是很重要的,争取尽可能多的在未来恢复,以避免对他的部分渎职。 整体而言,我们应该努力建设一个社会里的处罚将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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