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国家和法律

在民法法律上显著的帖子

根据民法,法律相关的消息可以在通知的形式,许多不同类型的消息,包括声明。 这些信息应该被发送到接收者。 一旦发生在交付法律显著消息触发由交互行为规范调节的机制。 这样的性质可以通过法,在发送器和数据接收器之间的合同中指定。 呈现消息,双方的一个或两个的后果被列为民法。

最简单的例子

例如,一个公司的目标是提供了另一种处理网。 这样的声明可以被归类为法律显著消息。

还有一个不同的情况:卖方应通知发送到您可以到仓库,它会释放出获得的位置的买家。

通常,任何对应,代表承包商送出,可以被描述为合法显著消息。

官方并没有被取消

如果某个组织要正式信函发送给收件人的地址 - 一个法人或自然人,应该记住的是,由于来一次的纸张时,收件人被发送承担。 这告诉 条165.1。 法律上显著的消息不能成立,除非他们已经被正式交付给收件人。

从我们国家的法律境内活动的暗示对方有逃避收到这样离开的权利。 如果情况在收件人拒绝接受该文件或坐落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址这样的方式发展,那么它生效GC机制,从法律上承认交付的重要信息。

并在实践中?

其工作原理如下:默认普遍认为,如果收件人已收到管理。 但是,重要的是在冲突情况下发送者已经证明,邮件被做了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赢得争议应试图证明文件交付,而第二个会坚持相反。

始终存在无法律显著消息的风险,即使交易的双方都不会有冲突。 它的作用可以发挥人的错误,文档或问题的损失与所选择的交付方式。

注意!

现有的立法应该是可以自由使用的电子通讯方式,也有在这个没有限制不强加的。 除了电子邮件,你可以在社交网络和传真使用您的手机上的短信,邮件。

在你法条第65款在25号,在2015年通过的,最高法庭已正式确认,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法律,法律法律显著消息的传递,不违背任何规定。

在法律实践的同时,它知道很多先例,直到2015年,当评委建立的电子邮件是合法获得的消息显著的一种手段,这种方法是绰绰有余。

我们还认识到

这一切都被装饰得非常好,不仅需要正确地注册和文档发送给收件人。 局势的第二侧应该得到它法律上正确的。 这包括收到的所有邮件的保存,无论他们来到形式。

发件人的任务 - 保持其所遵循的管理做的文件。 如果你能得到一个签名的文件,重复直到秒针已经达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消息,重要的是要保护它。 如果有邮政标志,宣布该演示是不可能的,那么他们也很珍惜公司档案中的冲突局势的事件。 在法庭上,它将作为有利于发件人的证据。

否则怎么工作的?

法律上显著通信被认为如果官员设法得到一幅画承包商已交付或个人注意对传入的文件。

如果没有交货证明没有收到该文件,它可能是一个矛盾的局面。 我们代表这样的情况下,一家公司都会向他建议组织网的第二个字母。 收件人不希望接受的文件,并没有把部件上的标记,也可能是收件人只是忘了检查交付的正式登记日期。 因此,本文收件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债务和处罚的权利。

很明显 - 的例子

试想一下,有两家公司 - A和B.他们长期以来一直保持着业务合作,但现在有A公司欠B公司为完全提供的服务一笔可观的情况。 假设的债务数额为250万。

之前,该公司B有偿还的义务公司的一种完全进口的货物。 这些负债的总和 - 155000。 或许部分是为了抵消债务对方。 一家公司非常重视这种方法来计算,发送到B公司公文的地址。 会计部门拟定的文件,被交给快递发送到公司总部B.在优选的实施方案中,对方收纸,并把他的签名的收据。 会计记录上的60(借记卡)账户的交易,62(贷款)。

彩虹:是彩虹?

所描述的场景 - 最积极的可能。 在默认情况下依法显著消息的情况下,呈现它的法律后果如下。 这种对应关系是可以对各种业务关系的认同。 允许设置特定期限的各种操作。

要不然怎么会发生?

考虑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相关的帖子:有企业A和B,合作如下 - 一个组织提供其它设备上的贷款。 假设一个用户 - 公司B,和房东 - 该公司答:公司管理层决定,是时候改变出租率 - 需要提高关税,或法人的工作变得无利可图。 在这种情况下,两家公司之间的囚犯协议允许,如果你想一方更改租金。

该合同包含的信息的加租通知书应该由房客给快递和引进创新后的新利率从拿下个月的第一天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接下来的几个月,在租客的接收消息的签署一前一后到来。

会发生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诱惑采取以下配方:未收到法律显著消息。 简单地说,不要签收信件,其中提到的加租,假装他还没有去过,并继续支付同样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记住,在民法任何合法显著的帖子被视为默认交付。 也就是说,承租人将在法庭上证明他确实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如果你没有成功,就必须偿还债务,支付律师费,并支付因债务利息。

法律,法规,命令

立法,关于民法的法律相关职位在2015年更新的,它是新奇的法人和自然人。 之前这样的事情在该国的法律并没有弄清楚。 对于许多律师,商人规范出现不明,其性能是由于巨大的困难 - 必须重建他们与承包商正式沟通的愿景。

法律实践表明,创新真的有业务的好处,因为有减少纠纷。 据了解,在过去的合作规则的变化导致了双方之间的冲突达成一项协议,但更多的问题是由于这样的事实,以证明该操作是根据法律进行的。 现在的改变条件的步骤之一 - 在交易中第二参与者的报告,第一要改变协议 - 已更清楚的法律规定了。

一切都还好吗?

尽管出台法律,允许razrulit许多冲突局势,现在有与法律显著的消息不少争议的规范。 这是由于,目前的法律没有哪个的通知方法,应适当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出现的法律后果的确切措辞。

在当事人被吸引而采取的法律不完善的优势,以捍卫其在冲突局势的兴趣。 在许多情况下,援助附带的判例,如果它已经有类似的先例(如电子邮件通知),有时必须依靠常识。 在任何情况下,标准仍然有待提高,这是在现有法律的适用会发生什么。

交易,合同和报告

从法律上讲,当公司A和B已经合作了一段时间,即固定的合同,但由于某种原因,一方决定改变的条件显著的消息是很重要的。 民法典应当是,让我们说,不遵守合同部分或全部安装。 这导致了终止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会发生,如果合适的通信被送到拒绝履行义务。

只要一方当事人在法律上发送一个有意义的消息,我们来看看关于终止协议发言。 选择 - 修改。 它开始采取行动了,因为在法律上有意义的消息就到了目的地。

如果一个错误?

最尴尬的时刻 - 当一方发送的消息来改变协议,第二没有得到它,不是因为它不想,而不是因为他躲在接受的事实,并没有真正客观地接收到的信息。 没有太大的问题,并在该消息被传递到收件人的情况,但认识他很久以后要比预期的收件人。

这种情况是与各种上的协议如何终止,如果和它发生点什么的主题纠纷有关。 其他人怀疑,该协议是足够的一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拒绝履行协议。 也引起争议是以下协议的受理时间:考虑是否由收货当天修订协议或字母当天的日期,当天读取信息的收件人? 当然,更新后的法律以这样的方式来争夺的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被草拟了,但完全绕过这一微妙的局势失败。

法律意义的消息:不仅在企业

顺便说一句,这种类型的信息,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 它是什么? 想象一下,一个公民都有在房地产的股份,并希望把它卖掉。 该程序依法去了,他将不得不把其他与会者通报了计划的交易。 他们,反过来,必须同意在出售物业给陌生人。 卖方立即做出什么样的价格公开资料显示,受计划出售任何条件。

对象的其他业主,有他们的股份都被认为是在交易中利益相关方。 首先,他们必须放弃收购出售部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与第三方合作。 做利益相关者有一个月的时间来表达他们的意见。 如果您在个人财产出售的份额,那么我们一定要在通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一个不显示的主动权,卖方从外部绑定买家和行使谈判权。 在白天,注意到的是,该日的通知被移交给业主。 当天 的权利发生 的交易-将尽快采取地方作为法定时间。

它降下来?

本次交易协议,自定义可以定义新的合作条件的条目的确切时刻。 上面的例子:从本月之后的一个的第一天交付法律显著消息。

如果没有这样提,法律认为该时段开始从时间运行时,收件人收到的信息。 在这方面特别有趣,民法,其中规定,即使交付发送到接收者的消息,但没有流传第165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于独立的原因发件人的第二段。 此外,发送方不负责审查消息的内容。 发件人的任务 - 发送时间上的文档,并具有这一事实的书面证据。 这使得有可能解决冲突的情况下,如果目标从获得的信息,希望能以优惠条件提供合作偏差。

极端情况下,

这种情况很罕见,但确实发生,当事人对合同的一个提前采取措施,依法将其重要邮件没有达到,这给出了关于通信地址不正确的信息。 此前,这样的“绝招”的作品,但更新的民法典在这种情况下,该责任应由收件人。 如果发送方发送了数据,并证实这一点,如果有冲突的情况下,法院会在他的身边。

我们正与公民工作

更新立法包括关于特定公民的居住地址的新法规。 例如,一个人有权通知与该工程不仅解决注册,但也暂住所有组织。 这可能是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 假设一个人有两套公寓,在一个注册,但住在另一个。

对于合法显著信息登记的方向通常会提供住所的地址,而不是临时住所,但可能出现的情况的信息的方向,使人们不会看到合作的时间变更通知条款。 在未来,如果诉讼是指一个事实,即信息只是“没看见”是行不通的,即使这样的战术前和工作。 如果发送者,它通过地址给他的信息之一发送,则认为该通知接收者和发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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