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家和法律
什么是程序性的同谋?
传统上, 民间工艺 是对抗性,这表明在双方之间争端的存在。 他们是原告和被告。 诉讼的第一个参与者 - 是一个人(自然人或法人),这是在他们自己的利益或利益的直接起诉,法律的适用。 字符的第二个过程 - 谁提交了要求对他们的行动的人。 这一切都是非常方便和理解的。 但有一个程序同谋民事诉讼? 上述术语具有这样的刑法是不同的值。 考虑一下这个概念的含义。
在民事诉讼程序同谋
经典的选择是参加每一个人的侧面,也就是只有一个原告与被告。 但实践表明,这种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碰巧的是,作为原告,被告,或在两侧同时进行几个人。
实质性的理由参与
程序同谋始终应基于一定的情况和事实。 它发生,如果:
- 争议的主题是常见的各方权利和义务;
- 基于同样的法律或事实基础上的权力原告和转发;
- 内容权利要求是均匀的利益或义务。
根据这些标准进行程序共谋师在必修和选修。 关键的是,它是基于上述的第一和第二基板上的事件的情况。 可选也发生在早期被称为第三个标准的存在。
民事诉讼法典 的参与等多种形式参与诉讼的区别。 这种现象只发生在相对于原告和被告。 所以,你应该明白的概念,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 原告和被告始终具有材料和合法利益,特别是要保护他们的权利,处理争议的对象应当承担本案的费用。 他们都受到了法院判决的一切后果,他们可能会拒绝该要求,缔结一项和平协议,以及开展他们的其他诉讼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民事诉讼律师不作为共犯在诉讼中的一部分,以及证人,第三方及其他参与者。 因此,有必要参与解决争端行动者类别之间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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