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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财产私有化:法律方面

在该国的私有化进程是在该国的法律制度相对较新的法律制度。 在俄罗斯,这一活动是由联邦法律,其中规定,市政财产私有化是私人合法公有制变化的过程,它是基于一个专门开发的规则和法律规定。 这些规则规定的所有活动和公共财产的终止的方法,以及私人宴会的出现。

该法把私有化作为无偿转让私有财产 (个人)或组织(法律)市政财产。

在不同的来源,特别是在教育和科学文献,市政财产的转移是由来自国家形式的私人房产及其他财产转让的法律(或市)提供的重视。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特别指出,该变速器的对象也可以是证券和其他资产包含财产权。

该法假定市政财产,以及国家的私有化,是按照以下列出的原理制成:

1)参加的市政物业收购和私有化活动的实施宣传和当局的开放性的遵守平等的认识;

2)报应中,在授权资本其中记入私有化状态属性或市政地层的属性收取费用或转移到的股的状态(市);

3)政府机构的独立性,解决影响市政财产关于这些问题的私有化,和决策问题;

俄罗斯法律,其中的部分由市政财产私有化调节,包含,除了已经提到的联邦法律,有关私有化的问题的其他法律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法律明确规定其他行为管理私有化,并在区域一级采取的条件,不能违反联邦法律。 任何条款市政财产私有化的必须全部同意和不超过一个实体的权力私有化的实施。

法律还明确规定 了私有化进程。 这个列表是详尽的,并且不能以不同的方式来解释或适用。 在这些方法中,法律规定了以下内容:

-改变 所有权的形式, 主要通过UP的转换;

- 在公开拍卖;

- 开源实现资产的;

- 实现通过将其放置在一个特殊的比赛;

-处置在国外的资产(此方法仅适用于在其中有股份的资产 国有资产) ;

- 布局和操作上出售的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

- 实施其公开发行或通过没有公布价格销售手段市政财产的;

-引进物业 的法定资本 股份公司和实体企业;

- 销售的信任作为交易的结果,资产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减少私有化的单一制企业纳入改造的方法所有的操作,使得人们的授权资本,通过拍卖等形式实现的销售。 它应考虑到各市的私有化交易财产的行为的区域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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